学校简介

  东华理工大学简介:

东华理工大学专升本

  东华理工大学(原华东地质学院),简称东华理工,创办于1956年,是中国核工业第一所高等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自然资源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共建的具有地学和核科学特色,以理工为主,经、管、文、法、教、艺兼备的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111计划”入选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入选高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是中国武警黄金指挥部士官、中国人民海军士官选拔培训基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人才培养基地。 


  东华理工大学2025年专升本“大国工匠班”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25年江西省设立“大国工匠班”,为做好“大国工匠班”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学费标准


招生代码

招生专业

拟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办学地点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100

 

5220

电子信息现代产业学院(吉安市井冈山经开区)

 

080801

 

自动化

 

100

 

5220

电子信息现代产业学院(吉安市井冈山经开区)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优秀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考生;

  5.所学高职(专科)专业符合《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要求,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及其应用”;

  6.在高职(专科)就读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全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奖,全省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奖(排名前三),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五)、省级金奖(排位前五)、省级银奖(排位前三);③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家级铜奖及以上、省级银奖及以上。

  三、报名及录取工作


  (一)报名时间: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专升本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专升本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大国工匠班”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对照《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完成志愿填报和交费。其它报名、考试、录取等具体要求参照《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三)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四、资格审查


  不符合“大国工匠班”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报名资格审核。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获奖资格审核。获奖学生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发奖单位或省级选送单位复核。

  (三)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学生入学及毕业按教育部2008年下发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政策告知》执行。

  六、新生入学


  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组织机构


  1.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有关2025年专升本招生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5年专升本招生活动。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部门对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791-83897339。

  八、其他事项


  1.在2025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省教育考试院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2.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3.招生网址:https://zsb.ecut.edu.cn/4.咨询电话:0791-8389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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